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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常见问题解读

       本栏目汇编了本刊执行主编结合近年来 JAC 审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写下的一些文字。考虑到审稿过程中随时可能遇到新的问题,这些文字将处于随时动态更新状态。建议有意向向本刊投稿的朋友在投稿前有选择性地阅读。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本刊微信公众号在过去几年中曾经发表过一些相似的文字,其中包含了一些涉及到本刊的投稿、审稿原则的内容。如果微信公众号之前发表的文章中提及的内容与本栏目文章中内容相悖,均以本栏目中文章为准。


参考文献著录是一项体力活儿,更是一项技术活儿


这篇小文的重点是“References”,也就是每一篇论文的最后一章,作者在这一章中需要将论文中那些用方括号括起来的数字所代表的含义一一揭示出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写“References”不是一项技术活儿,而只是一项体力活儿。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写“References”可能不是一项体力活儿,而是一项技术活儿。这就看作者如何理解“References”的作用了。作为期刊的执行主编,我是基于前面的“另一种意义”并加以扩充来理解的,也就是说:写“References”可能不止是一项体力活儿,而更是一项技术活儿。


体现出“References”技术含量的首先就是这个单词的形式。很多作者都忽略了这个形式:这是一个复数!至于为什么是复数,或许就无需过多解释了。

类似的“技术问题”在论文其他章节的标题中也是经常存在的,同样也经常被一些作者所忽略。比如说“Results and Discussion”,比如说“Conclusions”,更比如说“Experiments”与“Experimental”。或许这样的“技术问题”只不过是“瑕疵”,但是,百米短跑中哪怕是“0.01秒”的差别也可能导致金牌旁落,更何况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期刊论文评审。

有些作者对这一点确实不服气,“不就是一个语法错误嘛”。但是,对于学术水平确实也就一般般的主编我来说,在实在无法评判近千篇投稿论文中的哪几十篇能够送审哪几篇能够发表的过程中,我为什么要选择语法不好的文章而放弃语法好的文章呢?

当然,把“References”不小心写成了“Reference”,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导致论文的直接退稿,只不过是会诱导着审稿人更加关注稿件的语法,在写评审意见时如果字数太少,由“Reference”而顺藤摸瓜所发现的更多语法问题是可以用来为“评审意见”扩容的。所以,建议作者真的不要小觑这个不起眼的技术问题。


在较高程度上体现“References”技术含量的则是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每一个期刊对参考文献格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在JAC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面对日益增长的来稿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在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退稿理由时,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曾经在某一段短暂的时间里成为了直接退稿的理由之一。对此所作出的解释就是:没有按照征稿细则的要求准备稿件。后来,在接受了一些资深审稿人的强烈批评之后,这方面的要求有点放宽了:只要参考文献目录还能过得去,一般就不追究格式问题了。然而,这只是“一般”而言,在某些情况下还是要追究的。举几个例子。

(1) 在参考文献格式方面,英国人比较喜欢采用所谓的APA格式,即作者姓名之后直接接文献出版年 [Dubeck, L. (1990). Science fiction aids],美国人更喜欢MLA格式 [作者-文献题目-期刊名-卷-年-页码]。而中国人喜欢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反正你要什么我就给什么好了,不就是几个要素的简单排列组合嘛。

可偏偏有些人非要在参考文献格式方面搞出一些中国特色,发明 (?) 出了“[J]”/“[M]”/“[C]”这样的符号,并强制“从娃娃抓起”。于是乎天下大乱!就真有这样的论文,文后的参考文献格式五花八门:有原始的或者变异的APA格式,也有原始的或者变异的MLA格式,更有中国化的APA格式或者中国化的MLA格式。要知道,麦当劳就是麦当劳,真要是在麦当劳里夹上几根生葱几粒大蒜子的话,那味道估计常人能够不了。

(2) 列参考文献的目的之一是让读者能够找到你所引用的文献进而去拜读之,所以检索信息的准确性必定是重要的。而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作者就有责任确保真正看到过自己所引的文献 (至于是否看懂过,反正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就看良心了)。很遗憾地是,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我觉得作者引用的某一篇还算比较新的文献的作者有可能成为本文的审稿候选人、兴冲冲地去WoS检索这篇文献以期找到作者的联系方式时 (注意这里连续出现的三个“作者”其实是分别指两个或者多个人) 却猛然发现我可能遇到了假文献。我打心眼里希望这是笔误,然而有时候WoS确实会提示这篇假文献确实被其他的论文认认真真地引用过。这说明了什么呢?我只能尴尬地说一声“呵呵”。悄悄自夸一下,我的一篇被引用了50多次的论文其实是被引用了60多次的,因为其中有8次引用把期刊的卷号和页码写错了。对于第一次写错的人我可以原谅他,而对于第二次至第八次写错的人,没办法,我只能尴尬地说一声“呵呵”。

(3) 至于缺少了期刊名、把用于区别标识作者性质的“abc”或者“123”作为作者姓名的一部分、把WoS网页上的用以表示上下标的“/+”/“/-”作为文献题目的一部分、题目中出现了“alpha-”/“sigma-”这类词汇等等等之类的事情就不多说什么了。我只想说:把这些都归结于“笔误”真的有点对不起键盘。

真的不能小看这些看上去貌似微不足道的错误。严谨不但要体现在实际的科研过程中,也应该体现在事后的科研总结中。审稿人看不到作者是如何做实验的,只能从作者提交的稿件中去猜测。如果“abc”或者“123”都成了文献作者姓名的一部分,那么“居心叵测”的审稿人怎么会不联想到作者在配料的过程中会把盐酸当做氢氧化钠?

记得有个笑话是这么说的,有个员工上班总是迟到,每次迟到都说是因为自己的手表走慢了;后来老板说了一句至理名言:要么换手表,要么换人。


和其他大多数期刊一样,JAC对论文的“References”格式也是有明确要求的。这个明确要求被写进了JAC的征稿细则 (Instructions to Authors) 中。这个格式要求与很多中文期是相似的,只是少了诸如“[J]”、“[M]”、“[C]”这样的中国元素。希望作者在投稿前还是认真读一下这个征稿细则,尽可能按照这个要求把参考文献的格式弄得更像JAC。

按照这个征稿细则准备“References”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体力活 (尤其是把一篇被其他期刊退稿后的论文转投给JAC的时候)。虽然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大大减轻了我们准备“References”时的工作量:首先我们可以从网页上直接把一些文字剪切粘贴到论文中;剪切粘贴上来的文本在某些时候是包含了文本在原产地所具有的格式 (比如说字号、行间距、背景颜色等) 的,这时我们也可以借助于WORD的格式刷功能,一刷解决问题。但是到此为止,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从严谨这一点来说,作者还需要做一些体力活儿。比如说调整一下被格式刷刷掉的或者原产地并没有体现出来的上下标;比如说,把期刊的全名调整为缩写,或者把期刊缩写中原有的“.”去除;再比如说,把作者的姓名调整到正确的形式。

作者姓名是一个经常出错的细节。一个典型的错误就是姓和名颠倒了。比如说在某一篇文献上我本人的署名可能是“GONG JH”,而在根据JAC的要求进行格式调整时,时不时就有作者将“JH”处理为姓将“GONG”处理为名,于是“References”中就出现了一个叫做“JH G”的作者。当然,这只是举例,我的文章并不多,被误操作的作者大都是其他人,于是最为可笑的一个实例就是:作者的名是一个字母,姓也是一个字母。

所以,按照征稿细则准备“References”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体力活,但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活儿。


接下来谈谈参考文献中的“引与不引”的问题。这是更高层次上的技术活儿。

在学术期刊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当今社会,每一篇论文可以引用的参考文献真的可以用“多如牛毛”来形容。因此,在一篇论文中,什么文献应该引什么文献不该引什么文献可引可不引是一门学问。按理说,这个问题应该属于上一篇小文“参考文献要发挥出参考文献应有的作用”的讨论内容。之所以放在这篇小文中讨论,是因为审稿人一般都不可能把“References”中列出的所有文献都读一遍;作为几乎每一篇投给JAC的论文的第一审稿人,我更没有时间把“References”中列出的所有文献都读一遍。当读到前言中的一句“XX已经得到了广泛重视”时,我会下意识去看一下这句话后面方括号中列出的数字,然后再到“References”中去看看作者依据了哪些文献来说明这个“广泛重视”;如果这个时候所谓的“广泛重视”只是源于几篇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文献或者只是源于作者自己的几篇论文,显然就有点不太合适。而如果遇到的审稿人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同行 (对这个方向的研究进展颇为熟悉),那么如果一些确实引起了“广泛重视”的文献没有出现在“References”中,显然就会让审稿人产生一种不太好的感觉。更进一步说,JAC是要求在“References”中列出每一篇参考文献的题目的。如果用于说明“广泛重视”的文献与被“广泛重视”的内容相去十万八千里,这个问题就有点更严重了。

参考文献的来源期刊也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每一本期刊都有自己的发文重点方向,比如说JAC这本期刊的重点方向就是“Advanced Ceramics”,它的读者大多就是从事“Advanced Ceramics”研究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篇投给JAC的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90%都出自物理类或化学类期刊,多少会让主编感到有点不爽:毕竟物理或者化学太过高深,搞“Advanced Ceramics”的有很多人是看不懂的。再比如说,在“Advanced Ceramics”领域混饭吃的期刊有很多,如果一篇投给JAC的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90%都出自这些期刊中的某一个或某两个,这也显然会让主编感到有点不爽,毕竟JAC也是在“Advanced Ceramics”领域混饭吃的期刊。当然,这两个“比如”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太符合“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的。更“正人君子”一点的说法应该是:一篇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的来源期刊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篇论文的读者群;而把对JAC的读者群缺乏吸引力的论文投给JAC的话,JAC会感到有些为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术界出现了这么一种现象:当准备将一篇论文投向某一个特定期刊时,作者会很认真地把这个期刊近年来甚至是远古以来所发现的相关文献都查一遍 (看没看还真的不知道),然后选择若干篇甚至若干十篇 (请把这里的“十篇”作为一个量词对待) 作为参考文献恭恭敬敬地列在参考文献目录里。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投名状”吧。对此,我表示反感、反对,但是无能为力无法反抗。在这里我只是央求有些作者,当你怀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美好心情把稿子投出去,不幸遭遇了“多情反被无情恼”之后,终于想到了下一个期刊 (比如说JAC),转手要把“花容月貌”送给下一个期刊之前,多少也要顾及一下下一个期刊的颜面,多少也应该把那些脂啊粉啊什么抹去吧?毕竟,那些脂粉并不是论文自身的必需。

顺便说一句:涂脂抹粉也需要适度。比如说天生丽质的人是不需要涂脂抹粉的,至少N/S这类的刊物应该不喜欢满篇引用N/S的文章。毕竟期刊的自引率过高是一种风险,即便是好大喜功的主编面对满篇引用自己期刊文章的来稿也必然会有点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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